重要的是,清楚地分出名和色的狀態,「色是怎樣」、「名是怎樣」,真正地接觸,名如何重疊變為色,讓他們各自分開,沒有煩惱來攪拌,或是也可以做到沒有行(裝飾)。這樣清晰地理解寧靜、快樂,稱為「禪觀」;能清楚是來自「毘婆舍那」。我們維持這樣之前,能用奢摩他的方法,滅心部分的「行」,真的滅去時是斷盡;平時做事,或坐著修習,無論睜眼閉眼都可以,能不脫離禪定。
我們有思想和觀察,尋.伺(覺.觀)清楚地工作著,因為滅苦第一階段的狀態就是一點點地趨向涅槃,所解釋的語言或文字,不是很詳盡真實的,「超越苦的狀態怎樣」、「情形是怎樣」、「如何的輕鬆」,這些都必須自己去接觸才能真實詳盡。能做到這樣,就稱為「滅行」,自己能「斷盡」。在平常睜眼的生活中,處於閉眼禪定的狀態裡,縱使睜開眼睛,禪定也不脫離,觀照禪的人很清楚地知道著,知道形體所維持的狀態,心覺醒時(心接受道路)就越清晰、明瞭,因此,縱使離開禪定成為普通人,有絕對的正知正見,就一定有正念維持身心的狀態,一直在少許的涅槃狀態裡。縱使開始有些所緣的閃爍,無法維持住,但久了就能維持心的穩固,比任何人都清楚地知道,因為學習者有足夠的正念,縱使開放自己的心跟任何善行調配起來,也能有「正念」,此時脫手讓行蘊去做事,為了什麼「果」,就很清楚地知道,不迷惑、不放逸。縱使「行」將作事,識生起了,但還在我們的掌控中,那「認識」也是挪動,有挪動層次的「認識」,如果感覺自己有苦,那苦的所包含的每個項目,也一定很清楚「它的生起是為了什麼」,當我們知道起因,而放任「因」做事,讓它形成「果」,那結果將隨著因緣而有。我們也知道所出來的「果」是什麼,如果需要那「果」,就必須願意忍受那「苦」,因此,知道的人一定不放縱苦產生。
有「明」的人有智慧知道,來自欲望的苦沒有益處,這些想要的欲望絕不是為了五根,享受這個階段的「愛欲」的「果」,是「意根」。「愛欲」更高,是「愛欲」想知道、想成為微細階段心中所生的有,此時我們的感覺(心)如何?它是如何?它是苦的,是享受的「有」,是意根的「有」,稱為「有愛」。
但如果不想有「愛欲」,不建立「愛欲」,切斷想要或學習捨棄、斷除它,使其消滅,「欲愛」和「愛欲」越細膩,稱為「有愛」,徹底地滅掉有愛就是達到涅槃的另一個階段(比這更微細、特殊)。
如果苦減輕了,微細的愛也沒有了,就結束事務,斷盡職責,立刻成為捨斷階段的涅槃,如果離開閉眼禪、睜眼禪階段,不能如閉眼禪滅掉「行」(裝飾),睜眼中沒有「正的」捨斷,則還無法達到所需要的涅槃。修習閉眼禪,無論修習到哪一種程度,都無法保證能修習到預流者,如同佛陀不保證林間修行者或修習八正道以外的原則,縱使閉眼禪能有神奇法術,或超絕的神變,也不能保證能成為聖者或預流者階段。
【初禪的所緣】
1. 行
回過頭來解釋初禪的所緣。沒了粗糙的身的感覺,沒有苦樂(有關粗糙的身體),只有來自身體的舒暢、輕鬆。來自身體的認識是「受」、「想」(行滅了,專指「行」連接粗糙的身體)還在做事,因此如果「受」還有來自內在有的「愛欲」(此時是脫離外在的身體),還會產生新的「行」。它還不停止地生,因為我們無法讓它停止,這「行」就是心的行,來自連接我們尚未滅「有」裡的「行」,內在的「愛欲」還生著(儘量好好地跟著,這裡要仔細地研究「愛欲」)。因此「愛欲」不是「欲愛」,因為它不是生自五根,它生自內心,還跟粗糙的實體或跟欲連接,是重疊生在內心裡的一個階段,這就是有愛,如果不滅「有」裡的「行」,就表示還想要微細階段的「愛欲」生起,因為如果滅了「有」裡的「行」,就等於滅「有」裡的「愛欲」。當完全滅掉「行」時,「愛欲」也必定滅。
初禪的人如果滅「行」,就一定沒有苦,完全做到這樣的話(必須離開「有」,然後能滅「行」),必定成為阿羅漢。如果還無法絕對滅掉,就只是某一段時間的涅槃,如果知道放下,不調配、裝飾有,即使產生「有」裡的受想也不去裝飾,只是靜靜地認識受想的階段。不裝飾時,「愛欲」就無法生起,因此「有愛」應該滅掉。
(待續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