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「人間佛教」研究諸問題之「釐清」(上)
論文提要:
本文旨在對「人間佛教」研究的諸多問題,作一釐清,以期將成果:一者,做為學界研究「人間佛教」的參考;二者,為「人間佛教」的落實與推展,提供稍微精密與堅實的理論基礎。
全文共由七小節所組成:第一節為「前言」,旨在交代撰寫本文的緣由與來龍去脈;第二至第六節分別為「『人間佛教』研究的正確程序」、「『人間佛教思想之始』與『人間佛教一詞之始』」、「『人間佛教』一詞係『實然義』或『應然義』」、「『人間佛教』一詞的『原初義』、『系統義』、『傳統義』與『主流義』」以及「『人間佛教』落實過程中應注意的事項」等,此五節旨在逐一臚列與釐清研究「人間佛教」的諸多問題,以避免學界將這些問題混淆,而影響到研究的成果;第七節為「結論」,旨在綜覽全文,並作出總結,以簡要呈現本文的論點。
本文的結論是:透過對「人間佛教」研究諸問題的釐清,當有助於「人間佛教」的學術研究,往更精緻與更邃密的方向發展;同時,本文也企盼「人間佛教」在落實與推展的過程中,能儘量免除不必要的「人病」,而使佛法的真義與價值充分展現出來,以讓佛陀與菩薩的慈悲周濟天地萬物,讓人間佛教之光能普照三千世界!
關鍵詞:
人間、人間佛教、人間佛教思想之始、人間佛教一詞之始、人間佛教的實然義、人間佛教的應然義、人間佛教的原初義、人間佛教的系統義、人間佛教的傳統義、人間佛教的主流義、
一、前 言
雖然多年來筆者的研究重心,一直都是放在儒家哲學,但因長期關注「人間佛教」(註一)在兩岸三地與世界各處的發展,所以對「人間佛教」本就有一點粗淺的認識;再加上前些日子細讀了佛光山「禪宗與人間佛教學術研討會」的論文集,以及《普門學報》的多篇論文後,內心感觸良多,因此,便對「人間佛教」形成了自己的一些粗淺看法。
本文的寫作即是要將筆者的這些粗淺看法,以簡明扼要的方式表達出來。由於這些看法包含了「對人間佛教研究諸多問題的釐清」,以及「筆者自己對人間佛教的正面主張」兩大部分,牽涉的層面與問題實在既廣又多,因此勢必無法以本文這樣的一篇「單篇論文」──期刊或研討會論文──來加以析論,是以筆者只擬在本文中「釐清」研究「人間佛教」的一些問題,而不擬提出自己對「人間佛教」的一家之見;又為了將這些問題清楚並完整地呈現,故本文的論述,將採逐條臚列與釐清問題的方式來進行,以下便正式進入正文。
二、「人間佛教」研究的正確程序
有關「人間佛教」的研究,首先涉及的就是正確的程序問題。
對此,本文認為:我們應先釐清「人間佛教」一詞的意義,然後才能進一步去探討「佛陀與人間佛教」、「禪宗與人間佛教」,以及「印順大師與人間佛教」等問題。前者乃是後者的先決條件與基礎,它對後者具有條件上與研究程序上的優先性。這是因為如果我們連「人間佛教」一詞的意義都弄不清楚的話,那麼我們是不可能把「某某與人間佛教」的意義弄清楚的,同時這樣的探討,也是沒有太大意義的。
試問:有誰能解答「陶淵明與#◇□的關係為何」這個問題?有誰能知道這個問題的答案?我想應該是無人能解答與能知道的!因為當我們提出這問題的時候,我們根本不知道自己在問些什麼;既然連問些什麼都不知道了,那麼當我們嘗試對這問題提出「解答」的時候,就自然不會知道自己在說些什麼了。因此,如果要對這問題提出解答的話,那麼它的先決條件,就是要先把(陶淵明這個人與)「#◇□」的意義弄清楚才行!
而比「人間佛教」一詞的意義,更具有條件上與研究程序上的優先性的,則是:「人間」與「佛教」二詞的個別意義;又,當我們說「人間佛教」一詞時,其實也已隱含了有所謂的「非人間佛教」的存在,這就如同當我們說「好人」時,其實也就已隱含著「非好人」或「壞人」的存在的情形一樣。(筆者按:由此亦可再引伸出,「人間佛教」一詞究竟是「應然義」或「實然義」)的問題,此點容後再述)因此,釐清「人間」與「佛教」二詞的意義,乃是研究「人間佛教」諸多問題的根本與起點。這是因為如果我們連「人間」與「佛教」二詞的意義都不清楚的話,那麼我們根本就不可能清楚了解「人間佛教」一詞的意義;而若「人間佛教」一詞的意義不清楚,那麼也不可能把研究「人間佛教」所牽涉到的諸多問題之意義弄清楚。因此,「人間佛教」研究的正確程序應該是:
(一) 先釐清「人間」與「佛教」二詞的意義;
(二) 再釐清「人間佛教」一詞的意義;
(三) 然後再研究「人間佛教」所涉及的諸多問題。
在此有一點值得注意,那就是:在「人間」與「佛教」二詞當中,由於「佛教」一詞已行之二千餘年,其義已廣為人知,因此,把「人間佛教」的「人間」一詞之義釐清,比較上來說,才是更為根本與重要的。(註二)
而在說明了「人間佛教」研究的程序問題之後,接著本文便要來逐項臚列,與「人間佛教」研究有關的各種問題,並將它們一一釐清。
三、「人間佛教思想之始」與「人間佛教一詞之始」
研究「人間佛教」,應分辨「人間佛教思想之始」與「人間佛教一詞之始」乃是兩個不同的問題:前者指的是「人間佛教這種思想的歷史起源」問題,它所關注的乃是:「人間佛教」這種「思想」,在歷史上最早出現於何人、何派、何書、何時與何地等議題;而後者指的則是「人間佛教這個詞的濫觴」問題,它的關注焦點乃是:「人間佛教」這個「詞」(專有名詞),最初係由何人、何派、何書,在何時、何地與何種社會背景下所提出,因此,兩者的指涉是有所不同的。它們之間可能會有下列的情形產生:
(一)「人間佛教」這種「思想」,以及「人間佛教」這個「詞」,同時或差不多時間產生,而且產生的時間都很早。
(二)「人間佛教」這種「思想」,以及「人間佛教」這個「詞」,同時或差不多時間產生,而且產生的時間都很晚。
(三)「人間佛教」這種「思想」,比「人間佛教」這個「詞」要早產生。(註三)
(四)「人間佛教」這個「詞」,比「人間佛教」這種「思想」要早出現。(註四)
當然,若要判斷以上四種情形何種較正確,較貼近佛教發展、變遷的歷史實情,則非得紮實與深厚的義理、訓詁與考證等功力的配合不可,否則勢將徒勞無功而流於臆測!
四、「人間佛教」一詞係「實然義」或「應然義」
從事「人間佛教」各種問題的研究,除了要辨明上述兩個問題外,更要辨明「人間佛教一詞係實然義或應然義」這一問題。而筆者之所以提出此問題,原是由兩個想法而來:一是當我們說「人間佛教」一詞時,其實已隱含或預設了有所謂的「非人間佛教」的存在;二是何以我們要提出「人間佛教」一詞?恐怕正是因為在佛教發展的過程中,出現了無關人間、只關乎鬼、神與生前死後等的「非人間佛教」,亦即:正因為「事實上」出現了此等佛教,而我們認為它並不符合佛陀原初的教法與思想,它「不應該」是佛教的本來面貌與真正精神所在,它根本是佛教的末流與異化,而為了挽救佛教,為了復興佛法,所以才提出與倡導「人間佛教」來對治它。換言之,「人間佛教」「基本上」是「應然義」,而非「實然義」的。它指的是佛教「應該」是怎麼樣──應該人間化才算佛教、才有資格稱為佛教,而非佛教「實際」是怎麼樣──因為二千多年來的佛教發展,事實上有很多時候是不關心普羅大眾,而不具有人間性的。
我們可以用西方歷史上第一個曠世的哲學天才──柏拉圖──的《理想國》一書,所描繪的「理想國」為例,來類比與說明上述的道理。柏氏所說的「理想國」,指的並「不是直接可以存在著的現實國家,而是一種『理想國家』」(註五)。換言之,「理想國」乃是「應然義」,而非「實然義」的。柏氏所關心的是:理想的國家或城邦「應該」是怎麼樣,而非現實存在的國家或城邦「實際」是怎麼樣;同理,「人間佛教」所指的「基本上」也是:理想的佛教「應該」是怎麼樣,而非現實存在的佛教「實際」是怎麼樣。
當然,本文這樣的論點,並非意指:「人間佛教」「只能是」與「全部是」應然義,而「完全不能是」與「全部不是」實然義。事實上,「人間佛教」或許也包含有實然義的成分在內,也或許正是因為當代「人間佛教」的倡導者認為:佛陀時期的佛教,本是以「人間佛教」的姿態出現,但佛滅後才逐漸異化為非人間性的佛教,而為了對治它,所以才提出與倡導「人間佛教」,希望藉由「人間佛教」的推展,來復興佛教,來回歸原始佛教的真面貌,來體現與發揚釋迦傳法的真精神。也正因為「人間佛教」可能包含有實然義的成分在內,所以筆者在前面才說:「人間佛教」「基本上」是「應然義「,而非「實然義」的。亦即:我們雖大致主張「人間佛教」為應然的說法,但也不完全排斥,它曾在歷史上實際存在與發展過的可能性。
五、「人間佛教」一詞的「原初義」、「系統義」、「傳統義」與「主流義」
有關「人間佛教」的研究,還有一組值得我們注意的問題,那就是:應區分清楚「人間佛教」一詞的「原初義」、「系統義」、「傳統義」與「主流義」四者的不同。
所謂「人間佛教」一詞的「原初義」,其義係指:「人間佛教」這個詞,在歷史上最早出現時,它所代表的意義為何?亦即:它的「詞本義」為何?而想要了解它的「詞本義」,則必須有相當紮實與深厚的思想、訓詁與考證等方面的學術訓練來配合才行!
而所謂「人間佛教」一詞的「系統義」,其義則是指:歷來各家對「人間佛教」這詞,所下的各種不同的定義。例如甲先生對「人間佛教」有甲先生的定義;乙先生對「人間佛教」也有乙先生的定義,如此,則甲、乙二先生的定義,即稱之為「人間佛教」一詞的「系統義」。而此「系統義」,主要又可概分成「佛教界的定義」與「學術界的定義」兩種:前者係基於宣傳佛教的立場,以及普濟與渡化眾生的用心,而對「人間佛教」一詞所作的定義或說明,此如印順、星雲與聖嚴等大師,對「人間佛教」的定義與解說等即是;而後者則是基於學術研究的立場,以及客觀認知宗教發展的旨趣,而對「人間佛教」一詞所作的定義或說明,此如傅偉勳與楊惠男等學者,對「人間佛教」的定義與解說等即屬之。而這樣的定義或說明,基本上是可以為「人間佛教」的落實與推展,來提供一種堅實的理論基礎的。
至於「人間佛教」一詞的「傳統義」,則是在「人間佛教」一詞的「原初義」與各種「系統義」當中,因有某種或某幾種定義較顯精彩,而為學界與教界等所認可,同時在歷史的長河中不斷發展,而形成佛教史上的某種或某幾種傳統時,此時,它(或它們)便逐漸成為「人間佛教」一詞的「傳統義」了,亦即:它(或它們)已形成佛教史上的某種或某幾種傳統了。
【註釋】
註 一:「人間佛教」是整個當代中國佛教發展的一大趨勢,歷來倡導與推行者絡繹不絕,如:1933年,太虛大師在漢口市商會,舉行了〈怎樣來建設人間佛教〉的專題演講;1934年,由大虛創辦的《海潮音》出版了「人間佛教號」專刊,總計發表了18篇有關「人間佛教」的文章;中日戰爭時,不僅浙江省縉雲縣出版過《人間佛教月刊》,同時慈航法師也在新加坡創辦了《人間》佛刊,另外,法舫法師也在暹邏講說「人間佛教」,並撰有〈依聖言量來建設人間佛教〉等文;而1949年後,「人間佛教」的理論與實踐,則在台灣如火如荼地展開:以理論見長者,首推太虛大師之高弟印順大師,而星雲大師則踵繼其後;以實踐聞名者,則台灣四大佛教祖織皆有其貢獻,如:慈濟以醫療與急難救助等,為世人所稱讚;佛光山以現代化的企業經營理念與方式,來從事教育與文化的推廣;而法鼓山則特別提倡禪學與心靈環保等。因此,當代「人間佛教」的倡導與推行者,事實上是不少的。而太虛大師,雖曾提及「人間佛教」一詞,但其實他所真正認同與倡導的,並足以代表他畢生志業的乃是「人生佛教」的思想。他後來並在1944年出版了《人生佛教》一書,以系統地闡述了他「人生佛教」的思想。然而他雖大力提倡「人生佛教」,但後來終於被「人間佛教」一詞所取代,因此,遂漸漸少有人提及與使用「人生佛教」一詞了。
註 二:「人間」一詞,其實是有多義的,它可以解釋成「世間」、「人間性」、「人間社會」、「人與人之間」、「人際關係」、「以人間社會為主、為中心與為優先」,以及「人存在的領域」等義。由於本文的性質重在釐清問題,故在此不擬提出筆者個人對「人間」一詞的正面主張。
註 三:如印順大師便認為:(「人間佛教」一詞,雖遲至近現代才出現,但)「人間佛教」的思想,其實是可追溯至佛陀時代的,而且它根本就是佛陀傳法的本懷。他在《契理契機之人間佛教》中,曾引《增一阿含經》的「諸佛皆出人間,終不在天上成佛也」一句,來做為他立論的理據。對於印老的說法,筆者其實是有一點點疑惑的。這是因為《增一阿含經》的「諸佛皆出人間,終不在天上成佛也」之說,指的似乎是「諸佛在哪裡產生」或是「在哪個界域可以成佛」的問題,而這和「人間佛教思想之始」或「人間佛教思想的濫觴」,好像是兩個不同的問題。
註 四:當然這種情形比較不容易出現,但比較不容易出現,並不代表就是完全沒有任何可能性出現,因為在中國哲學史上,就有類似的情形發生:如「仁」一詞在孔子之前即已出現,但影響後世甚為深遠的儒家的「仁」之思想,則是一直到孔子時才產生。所以,「人間佛教」一詞,也是有可能比「人間佛教」的思想早產生的。至少,從學術研究的立場,我們不能完全排除這種可能性。
註 五:傅偉勳:《西洋哲學史》(台北:三民書局,1986年),頁108。
高苑科技大學通識教育中心主任 陳立驤博士(台灣高雄)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