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善男子!有情之受 ,依世俗立,若 有、若無,但生有情妄想憶念。作業、受果,皆名世諦。三界、六趣一切有情,婆羅門、剎帝利、毘舍、首陀,我、人,知 、 見,色法、心法,如夢所見。」
此釋諸受如夢也。世尊再呼波斯匿王而告之曰:「『善男子!有情』們所感『受』的,也就是聲色犬馬、嬌妻美妾、高官厚祿、高房大廈的享受,『依世俗立』。世俗皆相有性無、虛假不實也。虛假不實,所以『若有、若無』,徒然地為『有情妄想憶念』。如看電影,正放影片時,似乎一切皆真、『若有』;及至終幕『若無』,而觀者在歸途上,猶自『憶念』幕上的情節。在此如電影放映的過程中,『作業、受果,皆名世諦』,自作還是自受也。所以『三界、六趣』,乃至『色法、心法』,皆是一場春夢。」「婆羅門」,譯云梵志;「剎帝利」,譯云王族;「毘舍」,譯云商賈;「首陀」,譯云農、工、奴隸。印度之四姓,乃階級制度下之產物,亦婆羅門之惡作劇也。
三、諸名如響觀
「善男子!一切諸名,皆假施設。佛未出前,世諦幻法,無名、無義,亦無體相。無三 界名,善惡果報、六趣名字。諸佛 出現,為有情故,說於三界、六趣 、染、 淨無量名字。如是一切,如呼聲響。」
此釋諸名如響也。有為、無為,世、出世法,千變萬化,各有其名,故曰:「一切諸名」。「皆假施設」者,法本無名,由人而興。譬如日、月,中國人名為日、月,則各國亦隨他們造字之人假定而安立之。「佛未出」世以「前,世諦幻法,無名、無義,亦無體相」者,「名」為能詮,「義」為所詮。世諦名義,不稱實體,皆是不實,故云無也。法法皆從緣生,所以無有體相。由於「諸佛出現」纔有「三界」、「六趣」、「染、淨」諸法「無量名字」。然此皆有關佛法名相,用之以激動眾生止惡修善者。但雖有名字,「如是一切如呼聲響」。「呼聲響」者,如遇某種山谷,大聲叫喚,則有反響。
四、有為如焰觀
「諸法相續 ,念念不住, 剎那剎那非一 、非異 ,速起 、速滅,非斷、非常。諸有為法,如陽焰故。」
此釋諸法如陽焰也。「諸法」,諸有為法。諸法的存在「念念不住,剎那剎那」新陳代謝。前者已滅,後代者來,故曰「速起、速滅」,如鐘錶上的秒針相似。前滅後生,故「非一」;生滅皆在一法上立,故「非異」。前滅後生,故「非斷」;後者不是前者,故「非常」,是名「相續常」。有「如陽焰」,像春末、夏初之 交,泥土受陽光的蒸發,水分化成氣體佈滿上空,在陽光的照曬之下,視之如水。所以佛經上喻貪夫殉財色如渴鹿趁陽焰,以假為真,愚癡可愍。
五、相待電月觀
「諸法相待 ,所謂色界、眼界、眼識界,乃至法界、 意界、意識界,猶如電光,不定相待;有、無,一、 異,如第二月。」
此釋諸法相待假,如電光也。「諸法相」對「待」而有,有如束蘆。諸如十八界中的「色界」,與「眼界 〈眼根〉」相對,為「眼識界」所取,有可意、不可意的觀念產生。無「色界」,則無此觀念矣。又如生物,有男女性的配合,乃有下一代的產生。有種子,有水、 土、日光、空氣,乃有植物生。如是「乃至法界」。「法界」, 法處所攝色,也就是意識心所現之五塵影子。為「意界〈意根〉」所對,有「意識界」生,而有離合、取捨、恩怨等觀念產生。然而這一切的觀念,皆悉「猶如電光」。是「不定」法,「相待」而有的。不定 者,如一丈長的物體,本無長短之可言。一丈與五尺者相對,則一丈者為長,五尺者為短。一丈與二丈相對,則一丈者又為短矣。五尺與二尺五相對,則五尺者又轉 而長矣。此一長短,皆相對而有。「有、無,一、異」,如《密嚴經》偈云:「世間妄分別,見兔等有角。不了角非有,因言兔角無。分析至極微,求角無所有。要待於有法,而起於無見。」「如第二月」者,捏目而見天上有第二月。第二月之有、無,吾人可以想見。
六、緣成如泡觀
「諸法緣成,蘊、處、界法,如水上泡。」
此釋諸法緣成如泡也。「諸法」借眾「緣」和合而「成」,所以五「蘊」、十二「處」、十八「界」色心諸「法,如水上泡」,以其緣聚,則生;緣散,則滅耳。水 上的水泡因風的激蕩而有。如說其無,則有水泡在;如說其有,倏爾而滅。一切諸法,皆當作如是觀〈待續〉。
仁王護國般若波羅蜜多經解(二十八) 南亭法師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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