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吃東西」主要是藉著食物來滋養身體,將食物吃下去,然後由身體負責消化吸收。該注意的是攝取均衡的營養,使身體不缺乏必要的元素,至於所吃的食物外觀如何,乃至用吃的、喝的、注射的方式,身體都不會有任何意見。而心卻會跟「煩惱」〈愛、貪〉結合,於是人們便忙著找可口的、精緻的食物。

        如果我們再從「維持生命」這個觀點出發,其實再好吃的食物也就是那樣而已,也許是顏色、外形吸引人,也許是發出的氣味使人很想吃,也許是味道嚐起來很舒服, 但是當我們將之咀嚼下肚時,和另一種無色香味可言,但養分相同的食物比較起來,有什麼兩樣呢?而且,人體並不是非色香味俱全的食物不可,色香味是「心」要求的,已經偏離了維持生命的原則了。

        我們應該將食物看待成「身體需要的物質」, 所以如果食物有營養價值,縱使沒有味道,看起來不好吃,但是因為吃下去有益身體,那麼還是值得吃的。

        另一方面,對僧眾和覺者 而言,「吃」不會產生苦,因為覺者不會在吃這件事上自尋煩惱,不受食物色香味的影響,因此也不苦不憂。他們吃什麼食物都是快樂的, 不會和「煩惱」〈愛、貪〉結合。

      「吃」本來就不應該涉及煩惱,應該是件清淨快樂的事。也許一般人看見覺者所吃的東西時,會可憐他,認為他在折磨自己,認為他是苦的。其實這位旁觀者要憐憫的人應該是自己,因為他沈迷於追求美味食物,所以自己不曾吃半口,光看覺者所吃的東西就在心中生起了苦。

        覺者真正知道什麼是無明,什麼是愚痴,什麼是邪見。他吃東西時不迷於色香味,食物不會使他產生苦,他遠離無明,非常地寧靜快樂,因為他真實地理解,吃是為了維持身體,是清淨舒服的。

        內心清楚地理解什麼是對的?什麼是錯的?就是真實的理解。斷邪見的第一階段即是沒有蒙蔽、沒有迷惑。

        我們要理解煩惱,它在我們內心攪拌,扭曲了視聽,讓我們看不見事物的真實情形。別讓煩惱與心結合,因為這樣一來,眼、耳、鼻、舌、身、意六根接收到的色、聲、香、味、觸、法,就不是它們真實的面貌了。

        說了這麼多,是希望各位能夠真實透徹地看待食物,如果在吃的事情上還會苦,就是還未斷煩惱。如果覺得食物難吃,吃不下,就是尚未超越苦。但是另一方面,把自己逼得太緊 ,吃得非常勉強也不好。學習用正念看待食物,必能真實理解它。

比丘的食物

        比丘的食物除了不追求色香味外,還必須不吃肉,才是真正的比丘。

        泰國人比較難理解比丘吃素,因為泰國以前並不知道素食,長久以來都沒有將注意力放在這件事上面。比丘戒第一條是「不殺生」,但比丘卻和一般人一樣吃肉。當他接受肉類食物時,這個肉類必定是由某人殺生而來的。比丘一面吃肉,一面卻還勸人戒殺,實在很矛盾。

        勸人戒殺是因為殺生會造罪業,但是比丘吃肉,於是居士們就必須殺生。比丘如果不吃肉,居士也不用為了比丘而殺生,自然會減少一部分殺生的數量。這樣一來,如果都用素食供養比丘,就不會因為供養而殺生,居士也不會自己找藉口說:「殺生沒有什麼罪業,因為這是為了比丘而殺的」。

        想想其實很好笑,比丘為了不造業,所以無論在任何情況下都防止自己傷害到生物,但是他卻吃肉,居士因為他吃肉所以要殺生,比丘托缽乞食,所以他們如果還吃 肉,居士就還是要殺生。

        因此比丘勸居士戒殺前,應該先斷絕肉食,儘量吃蔬菜、水果。雖然種植蔬菜的人多少也會傷害到生命,但完全不殺生比較難做到,應該衡量自己的能力,將殺生的數量降到最低點。

       「殺害動物,供養比丘」這樣的行為合乎佛法嗎?這個問題引發了相當大的爭議,大多數的人都說得似是而非,沒有作正面的回答。其實如果仔細想想,殺生怎麼沒有罪業?殺生就造殺業,五戒中有殺生戒。縱使只是使人情緒不安,損惱他人,佛也不會贊成,何況是奪取生物的性命。

        再者,居士戒和比丘戒的「不淨行戒」內容不同,居士戒是戒邪淫〈不正當的性行為、性關係〉,比丘的不淨行戒另有所指。但是在殺生方面,居士和比丘遵守的內容是相同的,即不傷害生物的性命。所以我認為比丘吃肉的話 ,就是犯戒;他也不可以指使別人殺生。

        至於居士,必須儘量不殺害生物,不管殺生的目的是為了自己還是別人。佛教徒應該將 目標 訂在「解脫」,用心修行,所以不吃眾生肉。大乘經典中明確地指出,僧人絕不能吃動物肉〈待續〉。

 

     
        


        人是什麼? (五)
           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              紹莊法師